合肥换画灯箱公司被毁广告牌呼唤“举报奖” 地下通道的广告牌屡遭“第三只手”,公用电话亭、垃圾箱到铁护栏、健身器材等都有着类似的遭遇。这些年,在公共场所内,破坏现象屡见不鲜,如何才能治好城市的这种“顽疾”?看到本报的报道后,社会各界人士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。 市民建议设立有奖举报
家住凤凰城家家景园的刘女士告诉记者,她曾亲眼看到一个年轻的男子拿着小刀在公交站牌上划过,留下一道道“伤疤”。“像公交站牌这样的设施是属于公共的,他这样的破坏,就是侵犯了他人的利益,这种行为实在是损人不利己。现在很多人,随手破坏公共场所的设施,却不用受到惩处。”元一滨水城的业主凌先生则建议,目前对破坏公共场所的设施行为处罚还不够严厉,相关部门可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,设立有奖举报机制,对及时举报的市民给予奖励,鼓励市民加入到保护公共场所的设施中来。
律师说法毁坏公物要拘留
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的高明生律师表示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对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、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、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如果毁损财物价值达到2000元,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罪,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罚金。毁损财物价值达20000元以上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然而在现实生活中,很多公共场所的设施每天均遭到有意或者无意的破坏,而真正用法律来进行约束的,则少之又少。
“完全依靠市民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设施目前还不太现实。”高律师认为,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。同时高律师指出,目前管理部门的管理方法也有一定的欠缺,防盗防破坏的措施不足。他建议管理部门应该加大保护力度,并且进一步完善保护机制。
合肥换画灯箱专家倡导优化设计方案
安徽大学一名教授表示,对于公共场所的设施,可以通过改进设计方案来减少人为因素的损失。比如在前期建设上,要慎重选材、加固结构,防止因建设上的疏忽而导致公共设施被毁被偷。而同时,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废品收购站的管理,“很多无证无照的废品收购站已经成了销赃的渠道,进一步纵容了偷盗公共场所设施的行为。只有对废品收购部门严格进行管理,才能从源头上遏制住破坏公共场所的现象。”
合肥换画灯箱心理专家要提供宣泄渠道
公共场所的设施遭到损坏,很大一部分是被人为故意破坏。“很多人通过破坏公共场所的物品,来宣泄自己的情绪。”心理咨询师林林表示,那是因为社会上给人们提供的正常的情绪宣泄渠道还有待增多。据林林介绍,在国外的一些企业,都会专门设立员工援助系统,帮助缓解员工的心理压力,舒缓员工的紧张情绪。而在国外的大学和社区,心理咨询师也随处可见,就像我们踏足社区医院一样方便正常。 合肥换画灯箱联系方式: 陆经理 (销售经理) 手机: 电话: 传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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